在計算養鴨場的取用水量時,是否需要除以日利用系數取決于具體計算場景和目的,需結合用水定義、統計范圍及實際需求綜合判斷。以下是詳細分析:
一、日利用系數的定義與作用
日利用系數(Daily Utilization Factor)是反映用水設備或系統在一天內實際運行時間與理論最大運行時間比值的參數,通常用于調整理論用水量以反映實際使用情況。例如:
理論用水量:假設養鴨場每天需為1000只鴨子提供飲水,每只鴨子日均飲水量為2升,則理論日飲水量為2000升。
實際用水量:若飲水系統每天僅運行16小時(而非24小時),日利用系數為16/24≈0.67,則實際日取水量可能為2000升×0.67=1340升(需考慮水箱蓄水能力)。
二、需要除以日利用系數的場景
按實際運行時間統計用水量
適用情況:當用水設備(如飲水系統、沖洗設備)并非全天運行,且需精確計算實際取水量時。
示例:
飲水系統每天運行12小時,日利用系數為0.5,理論日飲水量為3000升,則實際取水量為3000升×0.5=1500升。
沖洗鴨舍的設備每周運行3次,每次2小時,日利用系數為2/24≈0.083,若單次沖洗用水量為500升,則日均沖洗用水量為500升×0.083×7≈29升(按周平均到日)。
考慮水資源循環利用或間歇供水
適用情況:若養鴨場采用循環水系統或間歇供水模式(如定時供水),需通過日利用系數調整理論用水量。
示例:
循環水系統每天更換50%的水量,日利用系數為0.5,理論日用水量為4000升,則實際取水量為4000升×0.5=2000升。
三、不需要除以日利用系數的場景
按全天最大需求統計用水量
適用情況:需確保供水系統滿足全天峰值需求(如設計供水能力、申請取水許可時),此時按理論最大用水量計算,無需考慮日利用系數。
示例:
養鴨場設計日飲水量為5000升(滿足1000只鴨子全天飲水需求),即使實際運行中飲水系統可能間歇工作,申請取水許可時仍需按5000升/日申報。
統計日均總用水量(含非生產用水)
適用情況:若統計范圍包括生活用水、綠化用水等非生產用水,且這些用水無明確日利用系數,可直接匯總各類用水量。
示例:
日飲水量2000升、生活用水500升、綠化用水300升,則日均總用水量為2000+500+300=2800升,無需除以日利用系數。
四、操作建議
明確計算目的
若是為設計供水系統或申請取水許可,按理論最大用水量計算,無需除以日利用系數。
若是為核算實際用水成本或評估節水效果,需根據設備運行時間確定日利用系數,并調整理論用水量。
區分用水類型
生產用水(如飲水、沖洗):若設備間歇運行,需考慮日利用系數。
非生產用水(如生活、綠化):通常按實際發生量統計,無需調整。
參考行業標準或規范
查閱當地水利部門或農業部門發布的《畜牧業用水定額》,確認是否已包含日利用系數或需自行調整。
例如,某地區規定養鴨場飲用水定額為3升/只·日(已考慮設備運行效率),則直接按鴨只數量計算,無需額外除以日利用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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