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國際經驗,可改變目前的間接統一收費方式,建立超量加價、減量獎勵的個性化直接收費機制,收費標準應根據垃圾處理成本、居民收入、財政補貼等因素合理確定。
◆楊旎
垃圾分類處理是涉及城市運行安全的一項廣泛、系統、長期而又反復的工作。2016年底,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關系13 億多人生活環境改善。
我國自2000年確定北京、上海等8個全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以來,經過多年積極探索,垃圾分類處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與國際水平和公眾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筆者認為,垃圾分類處理還存在以下3個問題:
一是垃圾處理形勢日益嚴峻,源頭減量刻不容緩。以北京市為例,生活垃圾產生量近年仍以超過7%的速度增加,2016年更是激增10.5%。
二是垃圾分類主體意識淡薄,社會動員效果不佳。長期以來,由于未對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強制要求,未能實施精準有效、可持續的獎懲措施,實際的垃圾分類工作由拾荒大軍和分揀員二次分揀完成,現行分類制度流于形式。
三是分類處置粗放,標準不一,專業不足,銜接不當。由于對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等關鍵環節未制定統一強制的作業標準,多地陷入“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混運混處”的怪圈。因此,亟待改變原有的粗放分類和處理模式,實現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
精確歸責:有效落實各方主體責任
按照“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從垃圾產源頭精確劃分垃圾主體責任。
首先,要完善垃圾分類獎懲制度。目前“二次分揀”為主的分類模式治標不治本,不利于從源頭培養公民環境意識,與綠色發展、低碳社會等戰略相背離,急需通過精細化管理手段,建立獎懲并重的垃圾分類制度。
其次,要轉變垃圾收費方式。參照國際經驗,可改變目前的間接統一收費方式,建立超量加價、減量獎勵的個性化直接收費機制,解決源頭減量問題。收費標準應根據垃圾處理成本、居民收入、財政補貼等因素合理確定,專款專用于完善垃圾分類處理設施。
另外,要明確各類企業對商品所屬垃圾源頭告知的責任。可強制企業在包裝上注明商品各部分的垃圾分類方法,讓其承擔相應的宣教義務。
精準銜接:保障制度、設備、人員全流程順暢運行
地方政府可設置專門的垃圾分類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分類標準、分類作業規范等,以推動轉變“重末端、輕前端”的垃圾管理模式,實現關口前移,切實調動起公眾、物業、企業等參與垃圾分類管理的積極性。
在垃圾分類、回收、運輸、處理等環節要實現制度、設備、人員無縫精準銜接,形成環環相扣的全流程分類處理產業鏈。可借鑒國際經驗,在垃圾強制分類的基礎上,建立不同類別垃圾不同時間、地點的回收制度,確保各類垃圾“不落地”。升級垃圾分類回收車輛,實現精準收運、精準處理。
精密部署:有效統籌頂層設計戰略與因地制宜策略
目前垃圾分類處理與再生資源利用的“兩網融合”為垃圾分類治理提供了良好轉型契機,應從頂層進行精密部署,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再上新臺階。
加緊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標準和低值可回收物補助政策,推進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基地和設施建設。進一步發揮“互聯網+回收”的作用,通過APP、自動回收機等方式,促進傳統回收行業轉型升級,提高居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同時,要科學把握頂層設計與因地制宜的關系。在推動各地探索經驗的同時,應進一步整合資源,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制定精確細致的分類、回收、運輸和處理硬性標準,明確相關從業人員和企業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引導垃圾分類行業向集約化、規范化、高值化發展。
精益管理:借力PPP促進垃圾分類處理提速提質
引入市場機制,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專業化、創新式運營,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地方政府在完善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等標準、規范的基礎上,要鼓勵企業以PPP等多種形式參與垃圾分類管理,加大在廚余垃圾及其他再生資源領域的技術創新力度,參與相關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垃圾分類和治理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應通過多種方式,激發社會活力,形成垃圾共治的合力。
作者單位: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